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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省公安厅评为“标杆式法制员”!

2024-07-30 16:09:32   

办理案件时,他是有条不紊的“大忙人”,团队协作时,他是不可或缺的“智多星”,今年4月他还被福建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标杆式法制员”。他就是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李君华。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只有多观察、勤动笔,才能发现更多细节。”2007年,李君华被分配到三明市公安局列东派出所,加入办案队。他发现,案件信息纷繁复杂,细节往往容易被忽略。

案发时间、地点、旁证信息、佐证材料……他将这些细节要素一一记录下来,总能在破案中发挥关键作用。从那时起,一支笔、一本笔记本、一个挎包,就成了李君华办案时随身必备的“家当”。这些笔记本,也成了他侦办和复盘案件的最佳辅助工具。

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过硬的业务素质,2013年,李君华从办案民警转岗成为一名派出所法制员,并于2017年调入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法制大队,在公安法制岗位,一干就是11年。

“法制员是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质检员’,影响着一线执法质量。”多年基层办案经验,让李君华对待每一件事,总是保持严谨的作风和认真的态度。他以自身工作经验为基础,总结出了一套适用于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行为特征表”,在实战中发挥重要作用。

2020年,在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侦办的一起扫黑除恶案件中,涉案犯罪嫌疑人达40余名,违法犯罪行为多达500余次,受害群众数量更是庞大,必须在短时间内理清交错复杂的线索,全链条固定犯罪证据,才能尽快为受害群众挽回财产损失。

为此,李君华做出全新尝试——将案件办理表格化、条款化。他与同事连续奋战数个日夜,将每起案件时间、地点、犯罪嫌疑人及受害群众等信息制成表格,利用关键词检索功能,再进一步分类整理,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这种办案模式,专案组仅用55天,就将500余册案件卷宗移送审查起诉,法院于同年12月作出了公开判决。从此,李君华的高效工作法极大缩减了办案民警的工作量,提高了侦破效率。

“法律是严肃的,每一款法条的适用都需要认真研究。”李君华始终用自己的专注和专业,维护着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今年5月的一天,三元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民警在出警过程中,被一男子踢踹。分局立即启动维护民警辅警执法权威机制,李君华全程参与其中。

为确保正确适用法律,李君华对该案实时跟进、指导,一帧不落地查看案发时执法记录仪视频,结合在场人员的陈述,反复比较现场细节,确定了民警是在规范的执法办案过程中被突然袭击。最终,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的制裁,民警的执法权威得到了有效维护。

日常工作中,李君华积极为基层民警解答执法办案问题,涵盖案件执法流程和法条解读等各方面。提起李君华,同事们都赞不绝口:“有君华在,我们办理疑难案件时,心里更有底。”

 

(责编: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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