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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助力全面绿色转型

解读人:兴业碳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钱立华

本刊记者 钱敏    2024-11-11 16:59:50    《人民周刊》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绿色金融作为建设金融强国的“五篇大文章”之一,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力量。上半年,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央行等四部委发布《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深耕绿色金融领域多年,兴业碳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兴业研究第三党支部书记钱立华日前围绕“绿色金融:助力全面绿色转型”这一主题,接受本刊专访。钱立华表示,未来绿色金融将不断完善绿色货币政策工具、不断优化完善绿色转型金融标准、不断推动各类绿色转型金融产品工具发展,以支持美丽中国建设和绿色低碳转型。

 

 

从三个关键点入手,做好“绿色金融”这篇大文章

记者: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国家层面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金融在助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您认为,下一阶段做好“绿色金融”这篇大文章的关键点有哪些?

钱立华:第一,不断完善绿色货币政策工具。中国人民银行于2021年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以来,发放对象由最初的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扩展到部分外资金融机构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主要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大领域。截至2024年6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为5478亿元,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1万亿元,撬动作用显著。该工具原计划实施至2024年末,目前提出延长实施至2027年末,将继续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支持作用。同时碳减排支持工具还需要继续优化。一是结构还需优化。目前碳减排贷款超过96%都投向了清洁能源领域,建议未来可以考虑调整该工具支持的三大重点领域的结构,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支持比例的规划和调整。二是期限错配。碳减排支持工具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期限1年,可展期2次,也即银行发放的碳减排贷款最多可以获得3年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支持,然而碳减排领域绿色项目贷款期限普遍较长,银行无法在全贷款周期获得优惠资金成本,建议未来能进一步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的使用期限,与碳减排项目贷款回收期相匹配。三是覆盖领域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容。目前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的领域主要是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大领域,建议未来逐步扩展到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更多绿色低碳领域,以更好促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美丽中国的实现。

第二,不断优化完善绿色转型金融标准。未来绿色金融将围绕“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和“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两个方面,进一步推动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特别是对转型金融标准的研究与制定。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修订发布了新版绿色金融基础标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其中一大重要变化即新增了“低碳转型”相关产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已组织部分重点领域开展转型金融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今年以来,多项绿色金融领域政策中均提出要加快转型金融标准的研究制定,《意见》再次提出“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为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预计我国转型金融标准将加速推出。

第三,不断推动各类绿色转型金融产品工具发展。它们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绿色保险等。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是目前政策制度相对完善、市场规模相对较大的两类工具,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本外部绿色贷款余额为34.8万亿元,绿色债券累计发行3.71万亿元。《意见》对绿色贷款与绿色债券发展提出了进一步支持措施。其他类型绿色金融工具目前发展仍处于相对初步阶段,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必须推动多样化金融工具的支持,如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以及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等,从而满足多样化绿色融资需求。

自愿减排市场重启,未来我国全国碳市场扩容在即

记者:市场化机制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最近,贵单位与人民日报出版社合作出版《创新与实践:转型金融与绿色金融蓝皮书》,书中记录和分析了体现市场化机制的碳市场等我国绿色发展重点领域。请问,过去一年碳市场有哪些重大变化,未来趋势是什么?

钱立华:过去一年,碳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我国自愿减排市场重启。在经过多年努力筹备后,暂停多年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CCER)在2023年重启。本书记录了2023年CCER市场重启的政策脉络,并对CCER市场短期规模进行了预测,预计首批公布的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电、红树林营造四类方法学中潜力较大的前三类减排项目2025年CCER市场交易规模合计将超过14亿元。此外,本书还专门针对林业碳汇开发与金融支持实践进行了研究,对林业碳汇开发情况、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方式以及金融支持林业碳汇的实践等进行了全方位分析。

未来趋势方面,全国碳市场扩容在即。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全国碳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套包含“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的多层级制度体系,《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令第775号)于202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纳入发电行业2200多家控排企业,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是目前全球覆盖碳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2023年全国碳市场迎来第二个履约周期,受履约驱动影响,2023年全国碳市场呈现量价齐升的趋势。2024年在发放配额进一步缩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在履约期结束后,碳价依旧维持在高位且创下历史新高,碳价格一度超过100元/吨。

下一步,预计我国全国碳市场将按规划逐步扩容。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4年将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从现阶段看,电解铝、水泥和钢铁有望成为下一批纳入的重点排放行业。未来,预计全国碳市场主管部门将根据“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优先纳入碳排放量大、产能过剩严重、减污降碳协同效果好、数据质量基础好的重点行业,预期到2030年将最终纳入全部八大行业。

此外,绿色金融在支持碳市场发展方面已经积累诸多实践。一方面,交易所、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碳金融创新实践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和探索,推出碳汇债券、碳配额/碳信用质押贷款、碳汇保险、远期交易、碳汇回购等多种金融工具支持手段;另一方面,在各类交易主体中,金融机构是比较重要的一类,既可以提升碳市场流动性,也可以增加金融机构高碳风险的对冲路径。目前全国碳市场尚未纳入金融机构作为市场交易主体,而大部分地方碳市场允许金融机构参与交易。从长远看,为了促进碳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在保证市场平稳运行、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建议全国碳市场可以优先纳入大中型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市场交易主体。

 

(《人民周刊》2024年第20期)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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