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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华夏银行原行长张健华——

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

本刊记者 武凤珠    2024-09-04 10:41:33    《人民周刊》

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就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等作出前瞻性、系统性的顶层设计,本刊约请金融领域权威专家解读相关内容,以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体制改革是宏观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既需立足国情走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亦需科学研判助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应如何健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应如何畅通?金融法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哪些因素?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华夏银行原行长张健华长期致力于金融改革、金融监管、货币银行理论等领域研究,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相关话题,他接受了本刊记者专访。

 

图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华夏银行原行长张健华。

 

健全金融市场  激发主体活力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改革开放40余年后,多种市场主体并驾齐驱,实现投资与融资的协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我国金融市场还有哪些健全完善空间?

张健华:首先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不断提高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平衡协调低风险偏好资金供给体系与创新发展高风险融资需求之间的关系,培育长期、耐心资本。目前我国银行业占金融业总资产的90%以上,而银行资金以债务工具为主,虽然银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但同时也是全社会杠杆率不断上升、银行业风险不断累积的重要原因。此外,我国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创新带来的新质生产力提升是未来发展的动力源。科技创新过程通常是长期的,且创新活动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其融资需求与资本市场的高风险高收益投资偏好更加适配。我国目前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风险偏好相对较低,资本市场整体规模占比较小,这种金融体系下的资金供给模式不利于满足科技创新活动的融资需求。要想有效降低全社会的杠杆率和金融风险,鼓励创新,必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保险业务的覆盖面,在充分发挥保险业保障功能的同时,培育壮大对创新更加友好的长期、耐心资本。

其次要在金融市场的调节中更多发挥利率的价格杠杆作用。这里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央行在宏观调控中更加突出利率的作用,更多地通过利率机制引导全社会的资源配置。二是对于金融体系中需要重点支持和鼓励的领域同样要坚持市场化的方向,理顺资金价格体系,体现风险和收益匹配原则。如民营和小微企业(二者高度重合)融资难、民营经济得到的金融资源与其贡献差距巨大,这是公认的事实,但同时民营和小微企业违约率和不良率高也是不争的事实。这既与多数民营企业既缺资本和人才、又不掌握核心技术等内因有关,也与绝大多数民企处于高度竞争领域、又无国家信用背书等体制性问题相关,同时与金融机构内部考核及评价体系等机制性问题有关。要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必须综合施策,真正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其中利率市场化是金融系统可以采取的最重要举措之一。 

再次要加大对投资者和存款人等金融消费者保护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大产品创新能力和适当销售能力。应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对上市公司和公开发行债务工具的机构加强监管和市场纪律约束,确保其为投资者创造价值,提供好的投资标的。金融机构在此过程中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为不同需求、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投保人或储蓄者提供合适的产品。只有确保投资人利益,满足融资者需求才具有可持续性。

完善货币政策  畅通传导机制

记者: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中央银行通过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再贷款等对货币供给的调控,既是与国际通行货币政策工具相统一的,也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配的,这种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环境下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哪些“堵点”亟待疏通,又应当如何疏通?

张健华:中央银行制度是一国金融体系中最重要的制度安排,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最主要的职能。我国央行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形成了一套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适应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和调控工具,但也存在数量型工具运用过多、价格型工具使用不足的问题,这就导致我国的货币政策仍是以直接调控为主,并带来以下问题。

第一,金融体系的市场化程度会影响间接传导货币政策工具的传导效率,有必要研究进一步适当提升金融体系的市场化程度。

第二,间接传导的货币政策在全国层面高度统一,并未充分针对不同区域发展特点进行灵活调整,可研究完善针对不同地区的结构性间接传导货币政策工具。

第三,部分结构性货币政策强调对小微企业、绿色项目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但该类贷款风险较高,银行机构对其风险识别能力有待提升,结构性货币政策为银行机构带来的低资金成本仍难以抵消其潜在资产损失。为畅通这类结构性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银行机构自身需加强金融科技等的应用,拓展和完善信评模式,针对各类融资约束较高的项目和企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图为我国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大楼。(资料图)

 

强化顶层设计  健全法律体系

记者:制定金融法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金融法若是作为金融监管顶层设计中的上位法出台,应当如何明确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普适性的规则,才能兼顾金融市场的健康与安全、稳定与活力?

张健华:由于金融市场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制定一部全面覆盖金融活动的金融法,作为金融监管的顶层设计,确实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一是要与现有金融法律法规做好有效衔接。经过多年发展和不断完善,我国已形成了一整套涵盖银行、证券、保险等主要金融行业的法律体系和复杂的监管法规,如果要制定一部涵盖所有金融活动的金融大法,首先要解决好与现有法律体系的衔接问题。

二是要明确金融活动的定义和范围。金融法应当明确界定何为金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务、证券交易、保险服务等,确保所有金融活动都能得到适当的监管。

三是要明确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制定金融法时,需要确立金融市场的基本运行原则,包括公平、透明、规范和有序等。这些原则应贯穿于金融市场的各个环节,确保市场参与者在平等的条件下进行交易,信息得到充分披露,市场行为得到规范,市场秩序得到维护。

四是要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金融法应明确金融监管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构建一个全面、协调、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例如,明确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职责和权限;赋予监管机构必要的检查、调查和处罚权;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确保各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此外,制定金融法时,还应该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平衡创新与监管的关系,既要鼓励金融创新以促进经济发展,又要确保创新不会带来不可控的风险。

五是要强化风险防控机制。金融法应包含对金融市场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来监控金融市场的各种潜在风险,并制定明确的金融危机应对策略和救助机制。

六是要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法应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制定严格的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条款,例如明确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建立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实施严格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要求等,确保金融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受到公平对待。

七是要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金融法应考虑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和规则的协调一致,包含国际合作条款,便于跨境监管合作和危机应对。

当然,立法过程中还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包括金融机构、消费者团体、学术界及国际组织等,以确保法律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立足中国接轨国际  建设现代金融体系

记者:立足我国已经并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的金融体系,您对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未来有怎样的预期?

张健华: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部分,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将致力于打造一个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同时具备高效、稳健、开放、包容和创新特点的金融体系。

一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继续增强。金融体系将更加紧密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和新质生产力,通过信贷政策、资本市场等手段,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国家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将继续深化。利率、汇率等关键金融要素将更多地由市场供求决定,减少行政干预,以此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金融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也将更加市场化,强化竞争,优胜劣汰,以便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三是金融业的法治化建设将继续加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六大原则之一便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因此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将继续完善,金融活动的法治化水平将持续提升,并通过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打击金融犯罪,为各类市场参与者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律环境,从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四是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将更加开放。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未来金融市场将更加开放和国际化,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鼓励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深度参与国际金融市场。同时,还将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在金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便提升我国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

五是金融普惠性程度将继续显著提升。金融作为国民经济的血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未来,金融体系将更加注重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便捷性,借助金融科技的力量,拓展普惠金融服务,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和农村地区的金融支持,努力让更多金融资源惠及全社会。

六是金融生态将更加数字化和智能化。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金融行业提供了强大的工具,使得金融服务可以更加高效、便捷和个性化。未来金融行业将继续充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技术手段,推动金融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重塑整个金融生态。

总之,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未来将是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普惠化和数字化的,它将为中国乃至全球经济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理解金融强国建设  图书出版助力读者

记者:您领衔撰写的图书《金融强国》即将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这本图书的主要架构如何,适合哪些读者阅读?

张健华: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了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本书也是在此背景下受邀撰写的。本书按照“过去—现在—未来”的逻辑主线,共分8章内容依次展开论述。

第一章站在过去的角度,回顾了金融的起源与发展,并选取了历史上依次出现的荷兰、英国和美国3个金融强国,梳理了其发展的大体历程。第二章点出了金融强国应该具备的几个典型特征,其中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定义的六大核心关键要素为主,即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概括添加了其他几个相关特征,例如,强大的经济基础、高效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自主的金融掌控能力等。随后的第三章至第七章,就是站在现在的角度,基于这几个典型特征,分别分析当前我国金融业在这些方面的发展现状。第八章是站在未来的角度,指出了我国迈向金融强国之路可供采取的主要举措,而且金融强国建设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久久为功,在提出具体举措时注重体现分阶段、分目标,循序渐进的发展之路。

纵观全书,本书所倡导的理念认为金融强国的“强”既是形容词,代表着金融市场的繁荣、金融机构的强大、金融监管的完善、国际金融地位的提升,这个“强”更是一个动词,要让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助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具体到读者群体,本书既可以作为金融领域的专业读物,也可以作为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金融素养的读物,适合金融行业的从业者、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学术界的研究人员和学生以及对金融领域感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相信通过阅读本书,读者能够深入理解金融强国建设的理论依据、实践经验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人民周刊》2024年第15期)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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