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他强调,要“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如何以人才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主任周黎安提出建议:创新人才下乡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周黎安介绍,目前我国人才下乡助力乡村振兴,有两种较成功的模式:一是依靠乡村能人带领村民,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或高附加值农业致富;二是吸引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或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参与建设。“但这两种模式各有局限:乡村能人起带领作用,对于大多数村庄来说,可遇不可求;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建设乡村,则更多依赖于返乡人员的家乡情结,供给量通常也有限。”
近年来,浙江、广东、云南、重庆等地基层政府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聘请“乡村CEO”计划,引入来自本地或外地、具有一定职场或创业经历,懂农村、善经营、会管理的年轻专业人才或团队,承担乡村产业经营、和美乡村建设等管理工作,参与乡村经营和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
周黎安认为,“乡村CEO”聘用制作为一种招才引智的制度创新,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多方面意义。
一是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揽人才,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薪酬待遇,由当地政府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并支付市场化薪酬激励人才,突破了聚焦本土性返乡人才的传统思路,开辟设计了鼓励人才下乡的新渠道和新机制。
二是乡村振兴涉及产业振兴、乡村建设、生态文明、移风易俗等多方面工作,能够同时胜任的村干部少之又少,其中,产业振兴因涉及战略规划、品牌运作、市场营销、融资支持等诸多经营环节,专业性强,对村干部而言非常具有挑战性,必须依赖职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有助于实现村集体组织经济管理与非经济管理功能的适度分离,改善村社治理结构,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三是这一机制广泛实行后,有望在全国形成跨地区的、专门服务乡村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既扩大年轻人的就业渠道,创造新型职业群体,又引导和鼓励各类城市人才下乡,促进人才等优质生产要素由单向聚集于城市转向城乡双向流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为推广完善“乡村CEO”聘用制,周黎安提出4点建议。
第一,系统研究总结目前成功的经验,供其他地区学习借鉴。可考虑在已经积累成功经验的地区设立国家层面的培育乡村职业经理人先进示范区,以激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第二,鼓励政府、高校、企业三方联合,创造条件吸引、培养、孵化更多职业经理人。在全国和地区层面遴选条件良好的高校和企业承办组织,政府给予必要资金支持,可考虑将其纳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联合推出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
第三,发挥人才招聘平台的作用,在智联招聘等互联网招聘平台开设专门通道,吸引村级组织在平台发布信息,提升求职方与人才需求方的匹配度。
第四,探索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并提供住房、子女上学、社保缴费等必要的人才扶持政策,增加“乡村CEO”计划的吸引力,激励“乡村CEO”努力工作,使“乡村CEO”愿意来、留得住、干得久。
(《人民周刊》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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