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1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6亿元至10亿元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45元/股(含),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就本次回购的目的,丽珠集团表示,这是为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告显示,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2222.22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不含已回购尚未注销的股份)的2.44%;按回购总金额下限6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33.33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不含已回购尚未注销的股份)的1.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可回购的A股总数不得超过审议本次回购方案的股东大会当日已发行及未被回购的A股股份总数的10%。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丽珠集团总资产249.09亿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1.59亿元、流动资产166.13亿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10亿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01%、7.06%、6.02%,丽珠集团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
丽珠集团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丽珠集团以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业,产品涵盖制剂产品、原料药和中间体及诊断试剂及设备,主要产品包括壹丽安、丽珠得乐系列产品、丽倍乐、维三联、贝依等制剂产品;美伐他汀等原料药和中间体;肺炎支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胶体金法)等诊断试剂产品。
最新业绩方面,丽珠集团发布三季报,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0.82亿元,同比下降5.94%,其中,单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99亿元,同比下降5.59%。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6.73亿元,同比增长4.44%,其中,单三季度的利润贡献为5.02亿元,同比增长7.45%。
同日晚间,冀中能源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的增持计划,冀中能源集团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4亿元人民币(含)。
冀中能源称,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责编:汪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