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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护好也要用好

卢 涛    2024-12-27 09:05:48    人民日报

历史建筑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承载着独特的文化记忆,成为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乡愁。当前,我国认定历史建筑6.72万处,一处处老街区、老胡同、老里弄纳入保护范围,老建筑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进一步被看见。

历史建筑,如何平衡“护”与“用”?在保护基础上合理利用,既能加深历史建筑与群众生活的联系,推动历史建筑在继续服务社会中焕发生命力,又能为发展文化旅游、打造地域品牌提供助力。

活化利用,重在保护与传承。广东佛山的吴家大院办起地方特色文化展,安徽黄山的古民居知还山庄里建起村史馆,福建厦门的延平戏院恢复观演剧场功能……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发挥历史建筑讲述历史、展示文化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激活其原有的公共服务功能,让更多人走进、了解和使用它们,老建筑才更有“存在感”和“活跃度”。

活化利用,更在创新和发展。江苏苏州推出“古城保护更新伙伴计划”,吸引企业参与古建老宅活化利用;四川印发消防设计指南,针对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消防问题提供技术指引……通过创新功能、创新业态、创新制度,越来越多历史建筑在合理利用中释放出发展潜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利用是保护的拓展,合理利用是最好的保护。随着更多新探索取得实效,历史建筑在城市更新发展、群众生产生活中必将展现更大活力。

 

《人民日报》(2024年12月27日 第 08 版)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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