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始终对拐卖儿童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

郑 岩    2024-11-07 08:41:52    人民日报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进行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再次向全社会传递了拐卖儿童必将受到严惩的强烈信号。

拐卖背后,是多少孩子的噩梦、多少父母的绝望、多少家庭的破裂。余华英卖掉亲生儿子,拐走12个家庭的17个孩子,有的孩子甚至被中途遗弃;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有的孩子至今仍未找到,部分家庭至今无法相认……法院认为,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期盼已久的判决,还受害者以公道,也给正义人士以慰藉。

这是一堂面向公众的“法治课”。去年9月,此案一审已判处余华英死刑。此次重审虽然判决结果相同,但澄清了原判遗漏的犯罪事实,将余华英拐卖儿童数量从11人增至17人。法治不光要看结果、看判决,也要看过程、看程序。确保罪无遗漏,是对每一个被害人权益的尊重,体现了法治的严谨与审慎,体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

这是一部震慑不法分子的“警示片”。我国刑事案件追诉期最高年限是20年。现实中,不少孩子被解救已是成年以后,一些犯罪分子为逃避制裁百般躲藏。刑法规定,如果案件已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余华英案重审判决充分说明:正义绝不缺席。我国始终对拐卖儿童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人贩子”切莫心存侥幸,无论跑多远、藏多深,哪怕不配合、不认罪,真相终将大白,犯罪必遭严惩。

对待拐卖行为,要严打、严惩,也要严查、严防。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水平改善,群众防拐意识提升,拐卖儿童现象明显减少,2023年全国拐卖案件数量较2019年下降66.6%。但也要看到,不少积案仍未告破,犯罪土壤仍未完全铲除,并衍生出借助培训、依托互联网进行拐卖等新手段。打拐防拐仍然在路上,加强儿童权益保护仍不可掉以轻心。有关部门应坚持打防结合,一方面利用先进技术,强化部门协同,保持对拐卖儿童犯罪高压严打态势,让更多被拐儿童获救;一方面预测犯罪趋势,提前布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让打拐防拐的社会共识转化为切实行动,各部门形成合力,各组织发挥作用,让常态化打拐防拐机制更加健全,让拐卖儿童失去滋生土壤,才能更好筑起安全网,杜绝悲剧发生。

 

《 人民日报 》( 2024年11月07日   第 05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