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重阳节,谈法治护航“夕阳红”

亓玉昆    2024-10-10 08:42:56    人民日报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每年农历九月初九,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重阳节,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老年节。

每逢重阳节前后,全国“敬老月”活动在各地广泛开展,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优化为老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助老活动,帮助老年人提升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关系到老年人自身的尊严和福祉,也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大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近年来,从民法典的施行,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再到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专门法律增加涉老条款,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法治护航“夕阳红”更加有力。

现实中,老年人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对象。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招摇撞骗,以养老、理财、旅游等为幌子,用“免费”赠送、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诱骗老年人,严重危害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对此,各地政法机关保持对养老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努力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老年人在健康养老、财产处分、情感慰藉等方面有着更多元的需求。与此同时,违法犯罪分子也不断翻新手法、创设套路,增强迷惑性,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出现一些新动向。比如,广东公安机关侦破多起冒充孙辈、女婿以处理打架、交通事故急需用钱保释为由,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案件。在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团伙在加密直播间对老年人进行“洗脑式”诈骗,对产品进行隐蔽销售,给维权与监管带来了新挑战。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面对种种非法套路,一方面老年人自身要学会守好“钱袋子”,做到不信“大饼”、勿贪“小利”;另一方面,家庭成员也要多与老年人沟通、讲解,加强防诈骗宣传,帮助老年人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辨别能力,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政法机关要加大涉老领域执法司法普法力度,既要“治已病”,更要“治未病”,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只有社会各界协同发力,才能让老年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 人民日报 》( 2024年10月10日   第 19 版)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坚决治理“三乱”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