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常生活到才艺展示,从“金句段子”到知识科普……不少以“萌娃”为主题的账号动辄拥有几百万、上千万粉丝,成为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这些“小网红”流量大、吸金能力强,虽然不同于前几年“3岁女童被喂到70斤”等夸张的吸睛方式,但部分家长受利益驱使,不断“另辟蹊径”以躲过监管,也带来诸多隐患。
前不久,中央网信办专门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提出将重点整治短视频、直播平台的一个突出问题:利用“网红儿童”牟利,恶搞儿童博取关注、卖惨引流;采取语音旁白等方式,诱导胁迫未成年人变相参与直播等问题。而这样的专项治理,近年来每个寒暑假都曾进行。显然,治理“网红儿童”问题,不能仅依靠专项治理,更需要形成长效机制,压实平台和儿童监护人的责任。
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当年,文旅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父母必须“依法带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由此可见,所有借“网红儿童”牟利的行为,都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要求平台下架这类视频,注销账号。同时,应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追究不正确履行监护责任的父母的责任。
也有人认为记录儿童的日常生活,获得网友关注,有何不可?账号通过代言广告、直播带货赚钱也无可厚非。其实不然,这里面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这类视频迎合了看客的心理,但没有尊重孩子的隐私和尊严。二是不少“网红儿童”视频,并非客观记录孩子的日常生活,而是要求孩子表演家长和机构编好的“搞笑”“呆萌”内容,其中不少内容很成人化,这有可能对孩子的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三是打造“网红儿童”已经成为一些家长、机构的“生意经”,形成利益链,把儿童作为赚钱的工具。
还需意识到,不少儿童视频被包装为“育儿号”,传播的其实是反教育观念,没有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平台很难自觉进行自查。无论是“炫娃”还是牟利的家长,都只急功近利地看眼下的利益,与记录亲子生活的日常,留下美好成长记忆的初心越来越远。为此,治理“网红儿童”问题必须拿起法律武器,对功利打造“网红儿童”的行为严厉说不。
首先,要建立对违规“网红儿童”账号的重罚制度。当前,有的“育儿号”对违规不以为意,大不了封号后又用小号经营。这是因为对违规“网红儿童”账号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应该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严肃追究违规“网红儿童”账号经营者和违规经营的平台的责任。
其次,要加强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意识到把孩子功利地打造为“网红儿童”,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最终“得不偿失”。要结合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各平台的“网红儿童”视频账号进行系统评估,对于靠“网红儿童”牟利的视频账号,要进行全面清理,强化对涉及未成年人内容账号的监管,以及父母的监护责任。(冰启)
(责编: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