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作出专门部署,明确提出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这为下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也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比如,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产业体系整体大而不强、全而不精,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等等。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将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动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从实践中看,新质生产力已经展示出对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推动力、支撑力。《决定》也明确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仅是发展所需,而且是形势使然。必须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需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比如,聚力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完善产权保护、权属交易、收益分配机制,全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等。这些有为之举、有益之措,有助于以深化改革优化高质量发展的环境,以更好更优的综合服务厚植发展的沃土,进而使得各类经营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着力打通束缚发展的堵点卡点,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就能源源不断汇聚而来。
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关键还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决定》提出,“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等。这些举措将更好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让“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紧握在一起,把该改的改到位、该管的管好,确保政府有为、市场有效,向上向好发展的空间会更大、动力会更足。
发展是第一要务。通过政策给力和改革发力“双轮驱动”,更好地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就一定能推动经济发展更加强劲、更为均衡、更可持续,不断谱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责编: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