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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没吃的菜”推销给邻桌,不妨一试

2024-06-03 10:28:20    新京报

据报道,5月31日,山西太原一女生点完菜后发现分量太大吃不完,饭店也不给退,又考虑到宿舍没有冰箱,打包回去不方便,于是将没吃的菜低价“推销”给隔壁桌,而邻桌男士也欣然接受。

随着《反食品浪费法》和相关政策、倡议的实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如上述新闻中的女生,点完菜发现分量太大吃不完后,以推销方式来处理“没吃的菜”,此举既避免了食品浪费,也给有关各方均带来了益处。

对该女生来说,既避免背上浪费食品之名,也节省了消费支出。对隔壁桌的食客而言,不仅吃饭省钱了,也为反食品浪费做出贡献。而餐馆也避免了食品浪费。

在餐馆就餐,点多了菜是常事。这位女生“发明”了一种合理“消化”“没吃的菜”的方式。而杜绝浪费,除了低价推销给其他食客,还可以探索更多办法。

比如,当食客自己不方便食用“没吃的菜”,可以打包带走送给那些需要饮食的人群,如流浪人员。再比如,还可以与餐馆协商,让餐馆推销或赠送给需要的人员,只要保证“没吃的菜”安全卫生。

面对餐馆“没吃的菜”,我们作为食客要有两种心理,一种是“共享”心理,一种是反浪费心理。前者是指对于闲置资源再利用使其产生价值,我们要有参与的心态;后者则是指面对食品浪费时,要有说“不”的心理。

对餐馆来说,也需反思多个问题:在食客点餐前,是否详细告知饭菜的分量?是否推出小份菜供食客选择?根据《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

如果餐馆经营者已尽到提醒等义务,还是出现了“没吃的菜”,那也不能对食品浪费熟视无睹,应该配合食客通过安全、合理的方式再利用,这才能体现餐馆履行反浪费的责任。

事实上,反食品浪费是一场全民行动,从行业协会到餐馆也应探索更多有效应对措施,当然也是每一个食客的责任命题。(冯海宁)

(责编: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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