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套路用户,坑的是自己

马若虎    2024-05-29 11:18:31    新华网

最近,某电视剧在视频平台热播,有关该剧广告与收费模式也饱受诟病。

“买了VIP还是有很多广告”“VIP用户都要再补个SVIP才能多看一集”……令许多网友不满的是,之前凭会员可以减免广告、提前看下集,现在却要被迫看更多广告,解锁新剧情还得另外加钱,这VIP充了到底有什么用?

近几年,一些视频平台巧立名目,“超前点播”“大结局点映”“会员投屏二次收费”等收费花样频出。有的办公软件,不仅会员结构复杂,一些会员等级之下设置若干“独立套餐”,并单独收费,而且涉嫌单方面改变收费规则,变更会员服务内容。

层层加码的会员制度,如同“套娃”一般诱导用户付费,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加价。这种只顾追逐商业利益而罔顾用户权益的行为,绝非平台企业生存发展的长久之计。

其实,企业依据增值服务内容差异设置不同等级的梯度会员,本身并无不妥,但须在会员协议中明确提示服务内容。用户一旦付费充值,就相当于签订了会员协议,企业无权随意变更服务内容。

作为用户,自然是期待公平合理的收费,钱要花得明明白白、心甘情愿,而不是被牵着鼻子走,连最起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都保证不了。平台企业只有真正站在用户角度,拿出真诚的态度,不断提供优质内容和服务,才能赢得用户信任和支持。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套路用户只能“套”得住一时。无视消费者权益,给消费者下套使绊,到头来坑的是自己,只会让自己栽个大跟头。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演出行业需建立合理科学的统一退票规则
下一篇: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