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江西、浙江、重庆、甘肃等多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一些岗位年薪可达60万元至80万元,受到广泛关注。
公务员、高薪,将两个词汇摆在一起,想不引起关注都难。事实上,聘任制公务员早非新事物。我国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委任、聘任,其主要差别在于,聘任制以合同形式任用,有明确的聘用期限,针对的是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早在2007年,上海、深圳已率先试点。十多年来,各地多有探索。其意义在于,不拘一格引人才。或者说得再明确些:解人才之渴,破发展之难,以聘任制靶向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提升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激活“一池春水”。
既是“老面孔”,为何又引起围观?说到底,争议的背后,折射出公众心中的种种忧虑。
其一,为何如此高薪?为官发财,应当两道。公务员往往与高薪无关。尤其在财政过紧日子、多地公务员降薪的背景下,“年薪可达60万元至80万元”相当惹眼。不过,细看各地公告,其招聘对象多集中于新能源、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等领域,无不专业性强、门槛高。倘以市场化标准,此类人才身价不菲。如果在薪酬上缺乏吸引力,难以撬动其积极性;若他们能按合同发挥作用,这钱花得不亏。
其二,如何聘?这是“入口”问题。作为公务员来源渠道的重要补充,“聘任制”理当宁缺毋滥、从严把关。到底哪些工作需要另设高薪聘任制岗位,这得因地制宜,不能“拍脑袋”。比如聚焦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广泛动员产业链牵头单位、重点行业领域部门上报岗位需求,科学评估、因需设岗。那如何确保人岗相适?严格按程序招录、各项条件都符合,却无法达到预期怎么办?约定好试用期,“拉出来遛遛”很有必要。
其三,能否发挥应有作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关键在用。让相对“特殊”的公务员大展身手,配套机制必不可少。比如细化考核评价,以企业思维、项目思维设置职责任务,一岗一策,考准考实,能进能出。比如强化激励。吸引高层次人才,仅有薪酬可不行,更要给空间、给平台。有必要专门制定管理办法,比如明确其日常工作直接向聘任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建立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引导聘任单位组建专门团队、允许其列席党委(党组)会议、参与重大决策研究等,让他们有事可为、有所作为、大有可为。
应当承认,以“市场机制”引进高精尖缺人才确有必要,但也确实反映了专业化干部急缺之忧。当前,一些地方公务员队伍总体学历很高,但真正符合发展需要的专业化干部依然偏少。如何精准招录紧缺人才,如何加大专业化干部选配力度,如何进一步畅通国企、高校、科研院所等优秀人才引进公务员队伍“绿色通道”,仍需加快探索。 (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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