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挖空两千多亩洲滩,本应水草葱郁的湿地沟垄密布,部分应修复区域违规复种林木……近日,“新华视点”记者跟随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洞庭湖区走访发现,多个保护区存在破坏湿地生态问题。
10来艘采砂船在澧水河口湿地保护区内孟姜垸洲滩采砂,采好的砂石堆积在水中,10多米高,绵延百米,近四分之一个孟姜垸洲滩被挖空……这样的破坏场景可谓触目惊心。如此持续进行的违规采砂作业,却是经澧县水利部门审批的。而类似由企业和地方政府“合谋”的生态破坏行为,在当地并非孤例。
很显然,相较于一般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此事的恶劣性质更体现在,相关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的一系列破坏行为,都是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允许”下进行的。也就是说,原本作为生态保护者的地方政府,竟成了生态破坏行为的参与者。这不仅是对中央督察整改要求的阳奉阴违,也是一种监管职责的蜕化和异化。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直接彰显的是国家层面的环保治理决心和意志。若对此都置若罔闻,甚至出现“一边整改,一边破坏”,或者是中央环保督察前脚刚走,相关破坏行为后脚就死灰复燃,这背后所反映出的不仅是个别责任者的“胆大妄为”,更映射出地方治理生态的问题。
这次督察发现的两个细节就很有代表性。一是,2023年9月湖南省水利厅发文要求,孟姜垸采区“在相关自然保护地范围调整方案批复前,不得采砂”。但第二个月澧县水利部门就再次违规审批,同意4家采砂公司违规采砂。
二是,早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对湖南省的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欧美黑杨大面积种植,严重威胁洞庭湖水生态环境安全。当年湖南省制定了整改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前全部清退欧美黑杨,并同步开展退林还湿等生态修复工作,然而不久后相关区域又开始大量违规复种林木。
这些细节表明,环保制度规范、整改的“失灵”和“走过场”,不只是出现在个别环节上,而是呈现出层层“失守”的情况。
这一方面,意味着层层下达、看似严肃缜密的相关治理要求和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实际处于“空转”状态;另一方面,这些突破规则的行为长期公开进行,但直到中央环保督察才揭开盖子,说明对这种系统性的制度“空转”,地方层面缺乏及时纠偏的能力。
因此,要真正走出这种屡禁不止、整而不改的治理循环,除了要强化问责,将环保责任落到实处,还有必要推动相关治理机制、干部考核机制等的优化,以提升环保治理的能动性,克服治理效能的层层衰减。
无论是相关部门违规审批采砂作业,还是将湿地违规出租用于种植林木,本质上都是图谋一时的眼前利益,属于典型的“靠湖吃湖”。那么,在严肃追责违规行为的同时,也还有必要反思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变,是否真的跟上了环保治理要求的步伐。
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从来就不是一个凌虚蹈空的概念。既要看到很多有损生态环境的行为是与地方经济发展模式挂钩的,也要明白生态治理只有让民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才能凝聚最广泛的社会支持。
事实上,2021年5月,国家发改委专门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洞庭湖、鄱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加快推进“两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并提出了一揽子的支持政策。如要求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完善资金分配方式,优化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增强“两湖”流域自我发展能力。
从这次督察结果看,洞庭湖区域依然呈现出对于“靠湖吃湖”传统发展模式的依赖。由此或也提醒,相关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或也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力,助力当地加快发展转型,为更好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提供有力支撑。
(责编:赵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