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警惕“串串房”成“毒气房”不能仅靠租客擦亮眼睛

2024-04-29 11:27:41    北京青年报

近期,媒体曝光了多地出现的“串串房”乱象。“串串房”指炒房客以低价收购旧房子或者毛坯房,用极度节省成本的方式对房子进行装修,之后作为精装房高价出租,其使用的装修材料、家具质量差,房内甲醛等有害物质含量极高。福建厦门卢女士租“串串房”后一个月,出现喉咙痛、鼻塞和头痛等不适症状,找房东退租退押金被拒。

在一些人想象中,租房或许并不复杂,无非是谈妥价格“拎包入住”而已。其实不然。社交媒体上,很多人一说起租房,往往都是一把辛酸泪。据《2023中国城市长租市场发展蓝皮书》数据显示,近年来,城市住房租赁市场高速发展,租房人群突破2.6亿。因此,有关“串串房”坑人的消息,不时引发公众的强烈共鸣,网友们纷纷“现身说法”,吐槽自己的类似遭遇。

“中招”容易维权难。据悉,租到“串串房”的多是些从外地到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人生地不熟的,经济能力本来有限,可谓雪上加霜。由于维权过程可能涉及多次协商、投诉、鉴定、诉讼等环节,加上涉及较多的法律知识,出于时间和精力等方面的考量,被坑后往往维权困难,有的无奈认栽,有的经历漫长维权也只要回了租金。

为了规避“串串房”陷阱,网友们总结出各种“判断指南”。比如,首先装修一般是极简风格+极差质量,或者搞“拼凑式”,出现客厅、卧室风格不一致,甚至客厅出现两种风格等;其次会出现一些“冲突感”,床垫崭新甚至膜都没撕,但家电却老旧且能耗极高。业内人士提醒,租之前留个心眼问一问物业公司和保安,就知道小区大概是什么时候交付的,自然不难分辨“串串房”。

租客固然要擦亮眼睛,不能贪图便宜,但要彻底规避“串串房”坑人,还需通过完善相关机制保障租房人的合法权益。

“串串房”坑人,不仅有悖道德,还涉嫌违法。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都对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了规定,《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等也对房屋租赁的安全性、环保性以及租赁物的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北京、上海等多地房屋租赁条例也明确规定,出租住房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

将有毒物质含量超标、充满劣质家具的房屋向外出租,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害人不浅的“串串房”,相关部门理应提供便捷的维权途径,简化维权流程,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唯有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才能激励租客们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

“串串房”坑人背后,还折射了当下租房市场的种种乱象:缺少专营住房租赁的品牌企业;中介机构服务存在不规范、无序竞争;房源质量参差不齐,尤其是对“串串房”之类的“问题房子”把关不严……面对这些问题,亟须通过推动房屋租赁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培育成熟的住房租赁市场。专家建议,相关部门要设立统一的租赁房源信息平台,要求所有房源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空气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挂牌出租,确保房源信息透明、真实。

出租房不光是睡一觉的地方,也是打工人休憩的温馨港湾。要想让人租得放心、住得安心,还需多方合力。 (胡欣红)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中美应该做伙伴,而不是当对手(钟声)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