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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定损”照出监管盲区

2024-04-03 10:51:02    南方日报

近日,江西某地房东收房时,拿出高瓦数探照灯对全屋进行无死角检查,并要求住户就人为损耗作出万元赔偿。虽然在村委会和警方介入下暂时达成和解,但后续仍摩擦不断。诸多网友为住户打抱不平,“提灯定损”也成了热门词,被用于讽刺部分刻薄无理的房东。

“提灯定损”是否合理?这里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契约精神”,若在拟定房屋租赁协议书时就详细规定,房东的要求也并非无理取闹;同样,若损伤本就存在,那住户也可以拿出证据来反驳。另一方面是“适度原则”,若是出现了不可逆的、影响使用的损坏,可视程度和使用期限要求赔偿。但诸如自然磨损划痕、积灰积污等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街道办发布的情况通报中提到,“因小孩玩闹致使墙角、扶梯、柜门受损”,但从当事人提供的视频来看,房屋整体较为整洁,家具和电器也并无严重损坏,赔偿额度值得商榷。住户用租金换取使用权,不可能要求全无损耗,而房东获得了租金,也应承担其部分折旧。网传费用清单中,房东提出换门、换花洒、换窗帘等,是否到了不换无法继续使用的程度?“其他损伤补偿费”一项就要2000元,难道住户仅仅住了一个月,就要自掏腰包重新装修?这些项目是否属实,赔偿是否有证据可依,需要给出明确的说法。

事件发酵后,许多网友在情感上支持住户,既有着“买的没有卖的精”“厚道有福”等传统观念的加持,也有对租客角色的代入、对奋斗不易的理解。人口流动性增强,异地务工现象增多,谁都不想在租房一事上“踩雷”。而当下房屋租赁市场良莠不齐、不够透明,前有“二房东”乱收高价水电费,又有劣质材料廉价装修的“串串房”毒害住户健康,如今还出了个“提灯定损”,侧面反映出房东和住户地位不对等,侵权风险较高。近年来,多地出台房屋租赁新规,严肃查处不合理收费,保障承租人权益,但也要看到监管盲区仍然存在,纠纷定责不能只由房东说了算。

换个角度来看,租房又和一般的租赁活动不同,租用的不仅是物品,也是一个温馨的小家,因而更需要信任和默契。租户与房东之间可以算得很精细,几十平方米的空间里,大大小小的什物不下百种,各种费用名目总有挑刺的余地;也可以相处得很“糊涂”,逢年过节的小礼品、带不走的装修挂饰等,又该如何用金钱来衡量?人情本就是笔算不清的账,房东手中探照灯的光却太冷太刺眼。我们乐见“十年不涨租换来精装房”的“双向奔赴”,羡慕实习大学生与独居老奶奶这对“跨代室友”的日常陪伴,也正是因为对因租赁而建立的温暖人际关系充满期待。

能化解“提灯定损”的,唯有“为你点灯”——建设更加规范透明的房屋租赁市场,点亮法治与监管的明灯;倡导更和谐有序的租赁关系,点亮人心中的明灯。 (默 达)

(责编: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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