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报道,小区外墙水泥块脱落砸坏轿车,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案件经二审,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法官表示,脱落的水泥块系小区外墙组成部分,属小区共有部分。物业公司对小区共有部分有义务及时排查发现各种问题,并采取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亦有权申请启动维修基金修补外墙,消除安全隐患。故判令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一起“小”案件,蕴含大法理。业主的车停在车位上遭遇“飞来横祸”,前挡风玻璃及前引擎盖受损,直接“肇事者”是小区外墙脱落的水泥块,最终的责任人是物业公司。两级法院通过两审程序厘清了案件的事实、性质和责任归属,在个案中帮业主挽回损失,讨回公道,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定分止争的作用,也强调了物业公司对于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管理责任,给所有物业服务人和业主上了一堂有关高空坠物预防及纠纷处置、责任划分的法治课、安全课。
和高空抛物一样,高空坠物的危害后果也相当严重,也是悬在人们头顶上的痛,也备受舆论关注。《民法典》已经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明确了物业服务人对于高空坠物的责任——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条清晰的责任路径中,不难找到小区高空坠物侵权行为背后的责任主体。
作为小区业主共有区域的物业服务责任主体,物业公司本应在平时加强对小区外墙建筑等区域的安全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可能脱落的墙体进行维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而小区外墙水泥块脱落砸坏业主的车辆,说明物业公司没有尽到排查、维修、管理责任。
在排除刑事犯罪或他人故意侵权行为等因素的情况下,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外墙建筑等区域的管理人,对于小区外墙水泥块脱落造成的砸车侵权行为难辞其咎。在案例中,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业主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于法有据,于情合理。
这一案例具有很强的共性警示教育意义: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端正服务理念,算清服务大账和安全大账,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与业主的约定全面、严格、及时认领对业主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管理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高空坠物侵权行为的发生,设置好多种形式的“安全防护网”,给业主以及他人营造安全、放心的生活环境。而一旦发生高空坠物侵权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该做的不是推诿和逃避,而是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亡羊补牢。
物业服务企业只有勇于承担责任,付出更多责任,才能给业主及他人提供更强的安全保障,才能减少纠纷、减低成本,才能增强与业主的互信,才能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能实现多赢。 (唐山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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