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吴谢宇死刑。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吴谢宇执行了死刑。终审判决结果捍卫了我国相关法律权威,体现了民众对人伦的基本价值观。
吴谢宇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为严重。一审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后来他提起上诉,结果依然被核准死刑。
吴谢宇罪有应得。但值得我们思索的是,一位“学霸”“天才”级的大学生为何最终走向弑母的犯罪深渊?作为家长该如何从这起极端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如何正确引导自己的孩子?
这起悲剧凸显了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的价值。心理疏导指的是父母对孩子的情绪问题或发展困惑进行疏泄和引导,支持个体的自我调适和发展,从而提高孩子的自我管理、人际关系。然而,我们从吴案中看不到任何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的影子。根据新闻报道可知,老师们对未成年阶段的吴谢宇赞赏有加。然而,吴谢宇在忏悔书中却自称自己“极度自卑,总觉得自己只是台考试机器,除了考试,什么都不会”,“每天活得很累,很痛苦”,“心中有很多痛苦、恐惧、难受、委屈、负面情绪,不知该怎么办,但害怕给母亲增加负能量和压力,因此从未跟母亲吐露过一点”。没有给母亲说,母亲也从没问,孩子的心理健康长期处于堵塞状态。这种负面情绪如同堰塞湖,一旦爆发,就山崩海啸,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做出极端行为。
疏导的方法有多种,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是现代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很多家长可能觉得,法律教育属于学校教育范畴,跟家庭教育无关。这是一种错误的法律观。现阶段,我国已经步入到法治社会的新阶段,培养法律思维不仅仅是学校的职责,也是家庭应尽的义务。实际上,法律是明辨是非、规制行为的重要工具,对孩子普法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普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孩子尽早知道,“吸烟、饮酒、多次旷课、逃学、沉迷网络、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均为不良行为,不利于其健康成长。一旦出现了这些行为,法律赋予了家长的干预权,家长是可以管教孩子的。还比如,对孩子普及《民法典》,告诉孩子,我国以法典的形式规定了,任何人的生命是不可替代和不可逆转的,是人得以存在的体现,是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和基础,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吴案中所谓的“自杀解脱”,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一种将自杀与某种目的相关联并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扰乱了社会秩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心理疏导还需要为孩子构建一个宽松愉快的学习生活环境,这也是法律规定的重要内容。吴谢宇曾表示,“自己的母亲,在生活中缺少爱情、亲情与友情,尤其是其父病故之后对生活没有任何追求,母亲的生活已经没有意义”。这是典型的压抑性家庭环境。如果我们多观察孩子就会发现,大多数孩子都会对父母的情绪极度敏感和脆弱。他们总能够通过家长的言语、微表情猜测出父母传递的信号,并将这种情绪传导到自己身上。因此,我国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明确要求家长,“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如果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相关部门就可以对这样的家庭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实际上,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个课堂。家庭是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需要良好的家庭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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