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年夜饭预订成了热门话题。《工人日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一些餐厅顺势抬高消费门槛,不接受单独点菜,只能预订几种固定套餐,价格从2988元至8888元不等,还有些餐厅设置了人均888元的最低消费……大打折扣的消费体验,让年夜饭成了“年夜烦”。
近年来,“最低消费”已是人见人打,不能任其卷土重来、再上年夜饭的餐桌。早在2014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就曾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进一步讲,餐饮商家不接受单点菜品,只能预订几种套餐,明显也属于变相设置最低消费,违规违法。就拿地方性的《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来说,也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不设置最低消费额。面对此类情况,商家称“套餐比单点菜品加起来更优惠”,可消费者只有“优惠”套餐可选,如此“被迫加菜”有剥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之嫌,更间接助长铺张浪费的风气。
春节旺季,人工、材料成本有所上升,消费者对年夜饭的品质要求也高,适当上调菜品价格也在情理之中。但设置最低消费,“仅提供套餐”成了春节期间默认的“行规”,此类乱象与霸王条款无异,也已触及法律边界。想把“最低消费”端下年夜饭餐桌,需要相关部门积极承担起监管责任,畅通投诉渠道;消费者也应主动对“最低消费”说“不”,积极大胆向有关部门投诉,不给商家趁火打“节”的底气。商家应明白,年夜饭是开年第一餐,更是开年打响的消费第一枪,只有用心用情服务消费者、打好口碑,“回头客”才能源源不断,餐饮企业才能长远发展。(赵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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