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公益诉讼服务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以来,广西全区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4771件,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等费用1.86亿元。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712件,督促收回国有财产8.94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67亿元。
其中,自治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稀土项目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和公益诉讼检察“十案示范”典型案例。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诉许某等非法占用红树林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最高检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责编: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