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8月6日电 (记者刘晓宇)记者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日前,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聚焦体制机制、规划管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绿色发展等方面,在法治层面增强流域保护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
(责编:李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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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
2024-08-07 11:37:59 人民日报
本报福州8月6日电 (记者刘晓宇)记者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日前,福建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聚焦体制机制、规划管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绿色发展等方面,在法治层面增强流域保护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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