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绿色 > 正文

广西制定地方性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技术规范

庞革平 潘正伟    2024-07-25 11:00:22   

近日,由广西自然资源遥感院、广西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林业勘测设计院共同编制的广西地方标准《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技术规范》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是实施国土空间管控、依法依规开展保护管理的最基础性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了九万山、邦亮长臂猿、弄岗、金钟山黑颈长尾雉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试点,试点区域总面积61086.4公顷,边界长达612.3公里。

广西自然资源遥感院结合勘界试点工作,围绕“多方协同、试点先行、创新开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倾斜航摄、实景三维、北斗导航技术优势,探索创新符合广西实际的“实景三维+勘界立标”工作方法,开展多个勘界试点、多次实地调研踏勘、对接保护区管理部门及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在丰富的实践基础上编制《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技术规范》,保障技术规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据悉,广西地方标准《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技术规范》适用于广西陆域范围内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石漠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涉海自然保护地的陆域部分可参照执行。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以生态补偿护海洋健康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