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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

胡志平 徐东升     2024-08-01 10:17:50    学习时报

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我国民主政治带来了新机遇。依托数字技术,可以有效提升民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使得公众参与、民意表达、政治互动更加灵活精准、便捷高效。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之下,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呈现出新的运行机制和互动模式。但数字技术带来红利的同时,风险也随之相伴。数字鸿沟、信息过载、算法茧房、数据泄露、隐私侵犯等风险隐患,也可能对民主的广泛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在此背景下,如何运用数字技术更好地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防范数字风险,对于进一步提升民主实践效能具有现实意义。
  搭建好数字平台,保障公众“有渠道”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覆盖的民主,其重点之一就是要扩大公众有序政治参与。运用数字技术,可以搭建各种形式的参与平台,从而拓宽公众参与民主实践的渠道,确保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充分表达。因此,“有没有”平台和渠道是公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首要解决的问题。对此,一方面,为公众参与提供良好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撑,重点关注数字基础设施薄弱的农村和偏远地区,推动数字资源向欠发达地区下沉,缩小城乡数字鸿沟,推动数字资源在国家—社会、中央—地方、城市—农村等不同层面的有效流通和数字共享。另一方面,基于各地区的发展水平与群众的需求差异,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数字平台建设,打造场景化、专门性的数字民主技术及其配套产品,推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过程的衔接贯通,使人民群众成为真正的建议者、决策者、监督者、受益者。
  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公众“有能力”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数字鸿沟背后展现的是社会公众对数字技术的使用能力差异。在数字化时代,部分群众数字技术使用能力较弱,制约了其参与民主的实践形式,可能造成不同群体获取信息的不对等和在参与权利方面的“相对剥夺感”。这需要在实践探索中,不断优化技术流程、拓宽民主参与的覆盖范围、提升人民群众的数字技术运用能力和数字素养,尤其是关注特殊人群的民主参与能力问题。对此,一方面,通过打造规则明晰、良性运转的数字社交平台,为公众提供表达意见、交流思想的空间,帮助公众通过正规化渠道、制度化方式提高合理表达自身诉求的能力,引导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获取与分析信息的能力以及参政议政的能力。另一方面,搭建老年群体运用数字资源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数字平台,通过智能化设计与人性化服务,降低技术门槛、优化技术流程,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
  强化动态监督,确保公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序性”。强调数字技术运用的同时,信息的抓取和传输过程可能会涉及大量个体的隐私问题,数字技术的安全问题以及随之带来的风险问题也变得尤为关键。数字技术及其应用除了可能造成个人隐私的泄露、数据窃取等问题,其本身还存在“失真”的风险,而算法的隐蔽性进一步增加了监督和追责的难度。保障数据权利安全行使,对于确保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至关重要。对此,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权益边界及保护范围,依法将个人信息分级分类,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明确数据共享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数据的安全、合规使用。同时,强化个人数据处理技术保障,在做到资源充分开放共享的同时确保敏感数据和隐私数据安全。另一方面,依法公开披露算法运行逻辑,确保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赋予个人算法解释权,即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个人有权要求信息处理者予以说明,并有权拒绝该决定。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数字技术的运行方式与决策过程,并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参与渠道,鼓励其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实现有效的民主监督。
  推动数字化协同,使公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果”。数字技术赋能要有效果,需要着力破解数据烟囱、数字壁垒问题,强化数据流动,使得公众参与有高质量数据支撑。一方面,搭建高质量的数据平台,在不同层级政府间、部门间实现政务数据的统一接入和快速流转,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扫清障碍。同时,合理划分政府间、部门间的数据责任和数据收益权属,打破数据开放壁垒,实现不同层级和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与有序衔接。另一方面,及时收集数字技术运用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各环节产生的数据,确保数据资源的开放性。通过大数据分析整合,为协商议事提供更加科学的议题,实现数据的聚合效应,在提炼、归纳、总结各环节数据的基础上,解决人民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实现过程民主与成果民主的有机统一。值得注意的是,数字技术只能成为推进民主实践的辅助性工具,不能取代人的主体地位。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始终重点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及基层社会的真实运转状况,坚持“以人为目的、以技术为手段”。

(责编: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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