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绿色低碳转型既是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环境的必然选择,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转换经济增长方式的内在要求。但在转型过程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与短期能源安全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一方面,从长期看需要逐步以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为经济增长提供绿色低碳新动能。另一方面,从短期看新能源具有波动性、间歇性,调节能力还不足,如遇地缘政治冲突、极端气候风险等突发事件,还需传统能源保供兜底。由此,能源系统需要平衡好“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绿色低碳”三者关系,从防范、化解、吸收风险全过程对应的能力要求入手,全面提高能源保障能力,提升能源系统韧性建设,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以多元能源供给,增强系统防范风险能力。我国能源禀赋“富煤贫油少气”,从供需结构看,煤炭仍是当前能源供给和消费的主要来源,石油、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较大,存在进口风险,电力还有较大拓展空间。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我国煤炭产量占一次能源总产量的65%以上,但煤炭总供给量比总消费量高1.7%,存在部分产能过剩;石油、天然气资源国内供给严重低于需求,对外依存度分别高达71.4%和40.4%;电力供给与需求近年保持高速增长,电力供给基本全部消纳,但电力消费占能源总消费的17.9%,距离“十四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的要求,仍须进一步提升份额。因此,需要加大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多元、绿色的能源供给体系,满足不同能源需求的同时引导能源消费绿色转型,优化能源系统供需结构。一方面,不仅需要先立后破,高质高效推进油气增储上产,提高资源自给率,降低油气进口风险,还要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以电气化替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燃料属性,让油气多作工业原料和战略储备,打破资源桎梏,降低对不可再生化石能源的依赖。另一方面,不仅需要建设好以新能源发电为主的新型能源体系,提高新型电力系统承载能力,还要将火力发电视作兜底能源,以市场导向推动煤炭产业清洁高效转型,形成新能源与化石能源多能互补、融合发展的格局,最终增强能源供给能力,满足发展的动能需求,提前防范风险,提高能源系统韧性。
以提高能源效率,增强系统化解风险能力。能源低碳转型是一个过程,化石能源退出必须以新能源安全可靠为前提,但当前新能源还存在技术瓶颈,易受季节、气候影响产生波动,如遇紧急情况,能源系统还需更稳定的化石能源兜底保供。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3月底,我国累计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达到15.85亿千瓦,约占总装机容量的52.9%,超过火电,但实际电力供给比例仍低于火电,一部分可再生能源装机仍是理论数值,还未真正进入消费市场。因此,需要提高能源系统调节能力,降低新能源发电的波动性与间歇性,提升新能源发电上网利用率,同时加强不同能源的应急协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响应效率。一方面,不仅要持续发展储能技术,鼓励企业作为创新第一主体,开发新型储能、虚拟电网、微电网等技术,削峰填谷,平衡能源供需之间的差异,还要加大数字技术赋能,利用大数据、大模型提高预测、预警能力,畅通新能源发电通向终端消费市场的路径,实现新能源发电高效利用。另一方面,不仅要进一步完善能源储备体系,确保应急时有充分可调用的资源,以匹配急时央地统筹调度、闲时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应急模式,还要发挥市场激励与政府统筹作用,调动重点煤炭、油气企业参与调峰保供的积极性,最终提高能源系统运转效率,加快能源系统响应速度,及时化解风险,提高能源系统韧性。
以实现能源普惠,增强系统吸收风险能力。能源归根到底是一种生产资料,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能量和动力来源。我国一直致力于确保人人获得可负担得起、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2015年底,我国成为全球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全民通电的国家。但也需要注意到,我国幅员辽阔,偏远地区电力供应还不够稳定,能源供需地理分布错配,新能源丰富的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缺乏建设资金,导致电力传输还存在脆弱性,传统以高碳产业为地方经济支柱的地区,在转型期间面临巨大的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压力。因此,既要从能源系统内部提高保障能力,也要跳出系统,协调好资源禀赋与发展动能、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之间的关系,让能源低碳转型与经济、社会、民生协同增效。一方面,不仅需要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合理开发经济欠发达但新能源资源禀赋丰富的地区,加强这些地区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外送能源的传输效率,还要制定产地留存利用的优惠制度,为其提供可负担的能源来源,保证当地能源使用的便捷性,促进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另一方面,不仅要在多领域共同探索绿色替代,如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采用高效农业灌溉技术、更新工业节能设备和普及绿色建筑应用,从而找到经济增长绿色新动能,有效衔接新旧动能转换,还要关注受绿色转型影响的传统产业和群体,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安置性就业岗位,最终实现能源普惠与公正转型,缩短转型阵痛期,有效降低风险,提高能源系统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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