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科学 > 正文

从“大时”到“小时”,中国历法计时在东西方文化交融中演进

郭超凯    2024-05-16 11:20:35    中国新闻网

时间每分每秒都在发生,对时间的感知和计量,古往今来属于全球各地的人们日用而不觉的文化。历史上,传统的辰刻制在中国各地广为沿用,直至明末清初西方“时分秒制”计时标准传入中国。现如今,一天被划分为24小时,对人们来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但仍有不少人好奇,既然有“小时”,那么是否也有“大时”?东西方的历法计时方法有何异同?如何看待不同文明之间历法计时的交流与发展?

中国修订历法超百部

《尚书·尧典》有言:“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古人遵循天数,推算日月星辰运行的规律,制定出历法,把天时节令告诉人们,指导农耕之需。

北京中外文化交流研究基地副主任孟德宏告诉记者,中国农历计时方法约有三千多年历史,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先民根据特定时空环境下的生产生活经验总结概括出来的,是中华民族的智慧结晶,是经过时间检验适用于中国生产生活的、带有浓厚中国特点的历法。

据介绍,中国修订的历法超过一百多部,包括周代《周历》、汉代《太初历》《三统历》,隋唐《大衍历》《皇极历》,元代《授时历》,明代《大统历》等。

回顾历史,农历几次重大的修订都与文化沟通、文明互鉴相关。具体而言:隋唐修订《大衍历》借鉴了印度的天文历法知识,元代修订《授时历》借鉴了伊斯兰、阿拉伯等文化中的天文历法知识,明代修订《大统历》借鉴了西域诸国的天文历法知识,清初修订《时宪历》更是在著名传教士汤若望等人的直接主持下完成的。《时宪历》融入了西方现代天文学知识,成为中国特有的历法。

从“大时”到“小时”

中国最早的计时工具中,有立表测影的方法。依据此方法,至迟到汉代,中国先民们就发明了日晷用来测量日影进而计时。日晷通常由晷针和晷盘构成。阳光照射下,晷针投影于晷盘之上。晷盘上刻有精密的刻度,跟今天钟表的刻度差不多。古人将一昼夜分为十二辰,辰就是“大时”;“大时”下分八刻,每刻也就是今天的15分钟。

明末清初,西洋舶来的自鸣钟、怀表进入中国,人们开始接触到二十四小时计时法,但由于自鸣钟、怀表在当时仍是珍贵的奢侈品,故这种计时法并未在社会上流行开来。不过,随着钟表制作技术不断进步,二十四小时计时法开始被更多人所了解、接受。

孟德宏介绍,中国古人将一昼夜的十二大时,分别用十二地支加以标记。这就是我们今天熟知的子时、丑时、寅时、卯时等。后来为了与时俱进,中国人让每昼夜的时间计数单位与国外每天24小时相接轨,将每大时又一分为二,如此一来,每一个“大时”就成了今天24分法之“小时”。

对于这种改变,清代钱大昕在《十驾斋养新录·二十四时》中就曾描述过:“一日分十二时,每时又分为二,曰‘初’,曰‘正’,是为二十四小时。”

随着中西方文明交流以及钟表的普及,“大时”一词逐渐消失,中国计时系统逐渐成为24小时制,与世界通行做法衔接,“小时”一直沿用至今。

历法计时不断演进

现代社会的计时不再使用传统的十二时辰制、百刻制,改用更为科学的时分秒制,这是文化沟通文明互鉴的结果。

“日月是自然的计时器,本身就是天体运动的结果。观测天体运动是人类先民形成计时制度的基础。在中国古代,以发达的天文学为载体,一套内容丰富且比较完备的计时制度生根发芽并获得长久的生命力。”孟德宏表示,作为中国古代的时间刻度和历法系统,中国的农历至今仍然在中国及一些亚洲国家广泛使用。

回顾上述历法改革的历史,不难发现中华文明一直在汲取和借鉴世界先进科学技术和文化成果。中西不同计时方法沟通交流的历史事实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中华文明是熔融、和合的文明,拥有鲜明的开放性特征。

孟德宏指出,中华文明最明显的特征是包容性与和合性。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中国文化取长补短、兼容并蓄,吸取并容纳了诸多域外文化。中国历法计时的发展也是如此。(完)

(责编:赵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搭建交流平台 探索城市数字化转型
下一篇:“海葵一号”助力油气开发挺进深水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