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公司OpenAI发布文生视频大模型Sora,引起全球关注。Sora及其代表的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不断颠覆人们认知,显示出科技发展的巨大潜力和无限可能,激发人们对人工智能广泛应用的更多期待,也一定程度引发对未知风险的担忧。
“发展人工智能重要且紧迫。”全国人大代表骞芳莉表示,随着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将人工智能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愈加凸显。我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已超 5000 亿元,赋能经济社会成效显著,多领域发展位居世界前列。但比较来看,我国在人工智能企业数量、吸引投资、高端人才等方面的绝对优势并不明显,甚至距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建议要进一步增强发展紧迫感,强化基础研究和前瞻性研究,加快专门人才培养和储备,发展高端高效智能经济,大力营造人工智能创新、健康发展的有利环境。
针对人工智能带来偏见歧视、隐私泄露、误用滥用等新挑战新风险,骞芳莉从治理角度提出,一方面,我国尚无整体、通用的人工智能立法,适用规范分散于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中。另一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日新月异。我国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率先出台专门管理办法,但实践中依然面临挑战,如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的实操指引不足,市场主体间资源共享、行业标准共建等发展较为迟缓等。
“考虑人工智能正处于快速的迭代变化中,规制既要有前瞻性,为发展预留空间,又要具体可行,有效解决现实问题。”为此,骞芳莉建议加快制定统一的人工智能法,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产业发展、权利保护、风险治理、法律责任等核心问题。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垂直领域规制建设,完善和细化相应规制,制定和及时修订实施细则,提高治理的明确性、具体性和精准性。
同时,骞芳莉认为,国际合作是推动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的有效手段,建议依托“一带一路”合作、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实施等,深化与各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共识,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双多边合作。鼓励产业界、学界参与国际人工智能治理合作,加强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实践的分享互动,拓展国际人工智能合作路径。
(人民政协报记者 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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