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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怀仁市检察院多举措提升检委会决策质效

2024-12-25 16:43:19   

为积极顺应检察管理新形势新命题,严格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求,怀仁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委会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不断推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规范会议程序,发挥决策作用。进一步规范拟提交检委会审议议题的前置程序,上会议题经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形成明确意见观点并将会议讨论情况列入案件审查报告中。完善提供类案参考机制,拟提交检委会审议案件需要提供类案检索材料,需提前三天与审查报告一并提供,以便检委会委员审阅、借鉴、参考。持续强化内部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检委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从程序到内容上进行把关监督,督促审议程序和发言顺序按照检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保障民主集中制的实施。持续加强业务条线指导督促,及时了解并精准指导解决检委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不断规范操作流程,做好检委会会前、会中、会后的文书制作、同步录音录像、案卡填录、系统操作流程等工作,共同推进检委会工作规范化。

推进议事改革,便捷高效办案。认真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做好检委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要求,推进检委会决策规范化、审议实时化、工作智能化。完善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检委会审议案件议题提交、讨论、表决、作出决定、执行监督全流程上线,做到办案全程留痕,进一步保证会议流程专业性、安全性。同时,强化会后跟踪反馈,及时向上级院线上报送备案检委会会议纪要。充分利用数字媒体进行汇报、示证,根据个案需求将相关证据和案件材料新媒体演示,使案件汇报更具直观性。同时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所有提交检委会审议的案件均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保证会议记录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注重集体学习,提升指导能力。始终高度重视检委会集体学习,把检委会学习作为提升检委会履职能力、提升检察办案水平的重要途径,切实把“有案议案,无案议事学习”这一要求落到实处。在议案过程中,不仅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同时就办案中存在问题和办案理念展开讨论,研究类案办案方法,充分发挥检委会对业务的宏观指导职能。为紧扣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由检委办负责同志收集整理涉及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关检察业务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性案例等,组织检委会委员学习讨论,营造学习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检委会委员业务素养,提升检委会议事议案决策水平。(怀仁市检察院 朱德强)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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