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开展旅店业专项检查行动

2024-12-18 16:31:49   

12月17日起,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跃进派出所开展为期七天的旅店业专项检查行动。

行动中,跃进派出所将“查问题、帮解决、宣安全”三项举措融合统一,对辖区内营业中的20家旅店逐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内容涵盖旅客信息登记、安全设施设备、经营行为规范、消防安全等多个方面。期间,民警对各旅店业在经营中存在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找准症结,精准发力。此外,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隐患当场帮助其整改落实到位,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责令其七日之内做出整改,以备复查。工作中,民警对相关从业人员做出严格要求,并帮助其掌握一定的应急处置技能。

据介绍,下一步,十八站分局跃进派出所将持续加大对旅店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旅店经营者的沟通协作,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共同维护辖区良好的治安环境。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直播打赏的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顺利举办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