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蓝田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为企业纠纷解决开辟了“快速通道”,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降低了诉讼成本,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川某电器公司与西安某工程公司因设备买卖合同纠纷产生争议,涉案金额800余万元,为索要货款四川某电器公司将西安某工程公司诉至蓝田县人民法院。一起纠纷使双方的合作关系陷入僵局,四川某电器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需要面对即将到来的诉讼周期,还有高额的诉讼费用。为避免冗长的诉讼程序对企业造成更大的冲击,蓝田县法院民一庭法官刘扬在了解双方情况后,积极向双方介绍司法确认制度的优势与流程,引导双方通过司法确认方式解决纠纷。
“司法确认裁定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司法确认法院还不收费用。”法官进行释法析理,消除双方的后顾之忧。
2024年12月11日,在诉前调解员及法官共同努力、积极调解下,双方企业基于自愿原则,就争议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协商,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法院依法对该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后,迅速作出司法确认裁定。西安某工程公司已部分履行了协议内容。化解纠纷整个过程仅耗时1天,大幅缩短了解纷用时。
据介绍,近年来,蓝田县法院持续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送法进企业、进园区,鼓励企业在遇到纠纷时优先选择调解、选择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选择最便捷的解纷方式,不断增强了企业法治意识、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下一步,蓝田县人民法院还将继续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司法确认制度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县域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蓝田县人民法院 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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