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广西首个低空飞行服务站通过符合性检查

庞革平    2024-12-11 15:57:57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日前,广西低空飞行服务站正式通过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的符合性检查。

 

广西低空飞行服务站场景图。

 

据了解,此次符合性检查围绕运行主体单位、服务站类别及服务范围、服务站基本功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运行制度、服务方式、飞行服务站系统、与区域信息处理系统的互联互通能力及协议签订情况等10个方面,对广西低空飞行服务站是否符合A类通航飞行服务站要求进行逐项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广西低空飞行服务站满足通航飞行保障需求,具备为通航用户提供飞行计划、航空情报、航空气象、告警与协助救援、导航监视等功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广西低空飞行服务站是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指导下的广西全区范围内首个、中南地区第二个具有公益性质的A类通航飞行服务站,于2023年1月起试运行,其服务范围涵盖工、农、林等作业飞行和医疗卫生、抢险救灾等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为广西区内通航用户提供飞行前、飞行中和飞行后服务。

据了解,下一步,广西低空飞行服务站将主动服务打造自治区级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监管平台,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服务范围,提升低空飞行服务保障质量,为通航用户提供“全区覆盖、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一站式便捷服务,持续构建完善以自治区级平台为中心、市级平台为节点,覆盖全区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助力广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陕西安康尚家坝村:“围炉夜话”话平安 和美乡村启新篇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