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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严惩执行和解拒不履行行为

2024-12-03 16:38:16   

工人工资的及时兑现关乎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生活保障,拖欠薪资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侵犯,更是对人民权益的剥夺。近日,绿园法院涉七位工人工资的长春市某花卉公司系列案件顺利执结。

该公司于2023年雇佣宋某等七人从事花卉种植工作,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业,宋某等七人多次索要欠付工资未果后,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办案法官经查未发现被执行公司存在可供执行财产,且暂未掌握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的行踪,遂将该公司全部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案件陷入僵局。

2024年8月,宋某联系法院,表示找到了何某的住址。办案法官立即采取拘传措施,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成功将何某传唤至法院。经办案法官释法明理,何某了解到,如果被执行公司不履行债务将会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乃至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迫于执行威慑,何某主动请求办案法官帮助其与七位申请执行人联系,经多方讨论磋商,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2024年11月,宋某再次联系法院,表示何某并未履行和解协议。面对何某的不诚信行为,执行干警再次将何某拘传至法院并向其出具了司法拘留决定书。此时,何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承诺将于本年末前将宋某的欠薪履行完毕,之后每月偿还1万元将其他工人工资偿还完毕。同时何某以个人财产为被执行公司提供担保,若未能按期履行全部债务,法院将直接执行其名下财产,并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其拒执罪等法律措施。

至此,该系列案件顺利执结。后续,办案法官将持续跟进监督该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确保申请执行人实现自身权益。(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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