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为期两个月的“检护林草”专项行动中深化协作配合、突出一体联动,在生态检察工作中持续发力,护好云州林草百里画廊。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检护林草”专项行动。稳步推动落实“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认真总结去年受到省林长制办公室通报表扬的工作经验,院领导带领公益诉讼部门干警,深入西坪、峰峪、吉家庄、杜庄、许堡等乡镇开展巡林工作,详细了解、查看林木保护情况。建议林业部门建立健全林草地资源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巡查制度,自下而上开展拉网式排查,发动群众参与到保护林草活动中来。
突出齐抓共管,强化林草领域违法犯罪普法效果。协调区法院、公安分局、林业局、国家公园保护和发展中心,突出一体联动,深化协同配合、共建共治,不断提升云州区林草保护法治化水平。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分别制作了林草违法相关法条汇总、全国毁林毁草典型案例PPT,对草地法律法规、破坏草地资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巡回普法,形成有效震慑。
针对生态保护,履职排查促进露营地规范营业。公益诉讼部门干警连续走访调查了乌龙峡等7家露营地,对露营期间个别游客乱丢垃圾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劝解制止,并向相关行政机关移交了线索,提出了检察建议。指导督促区生态局和露营地集中的三个乡镇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行政机关已充分履职,最大限度保护林草地生态环境。
强化以点带面,形成保护林草的辐射作用。与区林业局召开“林长+检察长、检护林草”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如何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提升案件查办,加大对毁林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现林草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配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建言献策,强化法律监督。(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 杨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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