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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高县:探索星级化管理实践,提升“头雁”引领质效

2024-09-05 09:15:18   

阳高县致力于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组织放心的好干部提供平台,通过实施农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着力提升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工作水平。

聚焦夯实评星基础,常态化管理考核,在“真”和“实”上下功夫

针对过去考核“先进没压力,后进不着急”的问题,阳高县年度考核结合村党组织书记“四诺四评”工作要求,采用量化考核和组织、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其中,量化考核占比70%;组织评价占比20%;群众评价占比10%。量化考核采取“1+5”分类考核,将考核指标分为“共性量化考核指标”和“个性量化考核指标”,共性量化考核指标占80%,个性量化考核指标占20%。共性量化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信访稳定工作、风险隐患管控、精神文明建设、村级民主管理八个方面;个性部分根据资源禀赋不同,将村分为5类实行差异化考核,其中产业示范村39个、特色保护村28个、城郊融合村6个、整体提升村118个、搬迁撤并村6个,既强调完成工作任务,又充分考虑所在村的工作基础与条件的差异性,进一步考准考实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情况,力争通过多方参与、多维审视、多元检验,为星级初评提供精准依据。

聚焦扛牢试点责任,高站位谋划推进,在“精”和“准”上下功夫

阳高县聚焦“带头人”这一关键要素,牢牢把握率先探索的有利契机,县委担责领题,将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作为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质效的破题之策,常委会带头学习研讨、带头指挥推进,以先行先试的担当和攻坚克难的决心推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联动解题,坚决精细落实省、市委专项工作指导意见,统筹各方力量,加强工作协调,县乡村三级联动、共同发力。为保证星级化管理办法结合实际且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乡镇和相关单位意见,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做到了与县情、岗位需求、人员实际情况的“三个结合”。此外,注重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导向,从年度考核、任职年限、个人获得表彰处分情况三个方面量化评星标准。并突出党委把关意见,规定了村申报、乡镇初评、县委确定的评选步骤,把过程真正变成村党组织建设的提升过程。最后,实施细则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确保所制定的各项制度相互衔接,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全县197个行政村,有14名党组织书记由于届中调整不参与评定,18人因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定星数,其余全部完成星级初次评定工作,总计评定星数288颗星。

从严审查把关,明确奖惩导向,在“奖”和“罚”上下功夫

在做好初评赋星的基础上,阳高县注重强化结果运用“后半篇”文章,增加离任补贴并设置星级补贴,将星级评定结果归入村党组织书记档案,作为确定各项待遇的重要依据。按照普遍激励和重点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按星发放星级补贴、养老保险补贴和离任补贴。将岗位报酬按照“基础工资+考核绩效”发放,基础工资占比60%,考核绩效占比40%。基础工资按月发放,考核绩效差异化发放。此外,在全市试点开展农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专项招聘工作,以村党组织书记的任职年限、获得荣誉、获星情况等为前提,突出以工作业绩考核为重点,制定报名联审、综合评定、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等6项步骤开展专项招聘。特别是在综合评定阶段,设置了现场宣讲、实地查验和群众测评三个环节,按照30%、60%、10%的加权比例计算总成绩,将综合评定总成绩的前3名送往县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其中2人纳入乡镇事业编制管理,1人因年龄超出45岁,确定为参照事业人员确定待遇报酬。通过试行开展星级化管理专项招聘,充分激发了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劲头,进一步激励农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阳高县委组织部 方子和)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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