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白河法院西营法庭收到了当事人吴某送来的锦旗。
吴某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其在被告某公司处提供劳务期间受伤,后因赔偿问题未能协商一致故诉至白河法院。通过巡回审理,最终被告某公司被判决赔偿原告吴某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后被告某公司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被告某公司已经履行完毕,原告吴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负责人介绍,白河法院将始终以“如我在诉”意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白河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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