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南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第六届中国—东盟视听周将于9月10日至16日举办,围绕“共享人文交流新机遇,共创视听合作新未来”的主题,突出产业合作、聚焦新媒体业态、强化双向互动、彰显青春活力,全面展现中国和东盟国家深化广电视听合作的丰硕成果,并积极探讨和展望未来合作与发展前景。
本届视听周由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越南通信传媒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责编:李茜)
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庞革平 2024-08-28 17:22:40
8月28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南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第六届中国—东盟视听周将于9月10日至16日举办,围绕“共享人文交流新机遇,共创视听合作新未来”的主题,突出产业合作、聚焦新媒体业态、强化双向互动、彰显青春活力,全面展现中国和东盟国家深化广电视听合作的丰硕成果,并积极探讨和展望未来合作与发展前景。
本届视听周由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越南通信传媒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红石榴民族体育振兴工程启动 打造民族体育运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