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您好,我收到了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但上面写着有犯罪情况。我记得我的犯罪记录是被封存的,现在该怎么办呢?”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一个咨询电话。
打来电话的是正在做入职准备的林某。17岁那年,他因出售银行卡有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行为。鉴于林某主动供述犯罪经过并退出赃款,大田县检察院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在6个月的考验期里,联合大田县青晨社工展开帮教工作。
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林某重拾对未来的希望。大学毕业后,他考到心仪的单位,却被一纸证明拦下脚步。大田县检察院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终于让林某顺利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
解决了林某的就业问题,大田县检察院及时开展此类情况的倒查,并对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档案库,确保“应封尽封”。
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占比较大,三明市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办案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从提升办理时效,强化联动实效,增进社会效益三个方面,有力推动帮信犯罪办理“三效合一”。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帮信罪案件91件115人,涉案人数较2023年同期降低66.47%。
三明市检察机关从执法理念和办理模式上下足功夫,一方面对犯罪团伙中的骨干成员当严则严,该捕即捕,依法追诉,从严打击;另一方面对于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被胁迫参加犯罪等涉案人员,属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的,则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确保轻罪治理“严而不厉”。结合实际情况,三明市检察院对帮信犯罪案件指定专人指导,积极采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提高案件诉讼效率,集约司法资源,推进轻罪案件快速办理。
据了解,已落地实施的《工作指引》综合考虑帮信犯罪案件中“两卡”数量、结算数额、违法所得、退赃退赔等因素,对适用批捕和不批捕、起诉和不起诉、从轻和从重情节等进行明确规定,为案件办理提供具体的法律适用参照标准,有效服务办案能力提高,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
不仅如此,三明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两项工作互相促进,在办案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引导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同时,加强与法院沟通,统一量刑尺度,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并附量刑建议计算表,有效提升量刑建议被采纳率,符合被告人的预期,减少上诉。2023年以来,全市帮信犯罪案件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71%,一审认罪服判率96.1%,其中4个基层检察院所办案件实现零上诉。
为推进诉源治理,三明市检察机关坚持综合施策、融合履职,确保“惩治+教育”效果到位。在办理帮信犯罪案件中,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形成“出刑入行”闭环。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银行卡管理、公民个人信息管理等问题,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7份,督促堵塞漏洞。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学生群体涉案占比高,且部分学生对帮信罪认知不足,容易被人蛊惑成为‘帮凶’。”为此,三明市检察机关追根溯源,对症下药。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帮助12名涉嫌帮信罪少年纠正偏差行为,3人重返校园,9人实现稳定就业。
“我们还在全市大中专院校专门开设系列法治公开课,通过现场授课、视频录播、网络直播等方式,为学生在线解读帮信罪,线上线下受教育师生达40万人次,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风险防范意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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