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志,别拦我,我要去长春!”
“不行,请你下车配合检查。”
近日,沾河分局交警大队在沾八路公安局路口处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拦截下了姜某某驾驶的机动车。
在对姜某某例行检查时,了解到他要上高速去长春。沟通过程中,民警发现车内弥漫着酒味,经过呼吸测试,显示姜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81mg/100ml!醉酒驾驶还欲上高速,简直是险上加险!若不是交警及时拦截,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姜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沾河分局交警大队将以最严态势,集中警力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厉整治、切实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安全有序道路环境。
(责编:汪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