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绥芬河消防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2024-08-13 14:38:00   

为抓好辖区餐饮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把牢燃气消防安全关,全面推进当前火灾防控工作。近日,黑龙江省绥芬河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餐饮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在检查过程中,监督员针对餐饮场所的厨房、大厅、疏散通道等重点区域开展检查,重点对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燃气使用是否规范、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标准、用火用电是否安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提示工作人员不能存有侥幸心理,要及时清除燃气用具和燃气管道周边的可燃物品,降低燃气火灾事故风险,确保经营安全。同时,监督员结合餐饮场所实际,对常见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日常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瓶装液化气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讲解,进一步提升了餐饮场所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据介绍,下一步,绥芬河消防将持续加大燃气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进一步排查整治燃气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追求卓越品质 打造工业精品矩阵行动方案(2024-2027年)》出台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