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同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大同市检察机关在办理一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通过调查取证发现辖区内某蔬菜农贸市场和果蔬批发市场22家商户曾在抽检中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在进一步走访调查中发现,这两家批发市场存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规范、信息公示不完全、未全面开展快速检测工作等问题,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及时立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职。
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场、商户销售贮存食用农产品环境、设施、设备质量安全问题和销售者检验检测、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直接入口食品卫生防疫措施等进行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召集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问题开展集中约谈督促及时整改,相关主体购置两台农残检测仪进一步完善快速检测工作,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提升培训,不断规范农贸市场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制度落实。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同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督促完善食品安全防范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责编:汪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