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以生态警务为笔墨 绘就山水“平安底色”

——三明市公安机关高质量推进新型生态警务

2024-08-09 14:33:49   

傍晚时分,夏日余晖穿过云隙,斑斓的晚霞倒映在清亮的河水中,飞鸟成群略过葱郁树丛,沿河步道上,居民三三两两散步聊天……八月的三明,处处涌动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机活力。

展开这幅生态画卷,随处可见的“警察蓝”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抹色彩。自全面实施生态警务工作以来,三明市公安机关聚力“机制+站点+场景”深度融合,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生态警务,以生态警务为笔,在广袤大地上绘就山水“平安底色”。 

智慧引领 溢出生态效益

深蓝色的屏幕上一条条数据滚动刷新,实时变化的折线图直观反映着辖区的巡查情况……在沙县区数字生态警务中心,集信息汇总、智能分析、综合研判于一体的智能系统,在市民群众身边织起了一张张生态防护网。

点开“沙县智慧治理驾驶舱”,护林员的巡山轨迹一目了然,根据上报的巡查线索,调出对应监控画面,即可第一时间提供远程支援……在工作人员熟练的操作下,生态治理的每一项环节犹如插上科技的翅膀。

“为充分发挥数字赋能的作用,我们搭建了空中无人机、水面巡逻艇、陆上视频监控三位一体防范体系,为立体化防控、精准化打击提供有力支撑。”沙县公安分局森警大队大队长孙达说,智慧化“武器”的加持,不仅提升了公安生态治理的质效,还能为基层民警减负。

目前,全市像沙县区数字生态警务中心一样的智慧平台共有3个,如何借助这些平台,延伸生态警务的智慧触角?

为此,三明市公安局制定出台数字生态警务中心运行机制,实行“平时常态运行、专班同步上案、用时联动运作”3种运行模式,充分应用科技赋能,全力构建纵向一体侦查、横向部门协同、立体支撑保障的生态警务一体化合成协作体系。

“有了智慧生态警务的助力,我们发现并解决危害生态环境线索的效率更高了,周边环境好了,村民们的生活方式也从曾经的‘靠山吃山’转变为如今的‘生态反哺’。”沙县公安分局夏茂派出所所长陈连华欣喜地说道。

从充分融合涉生态类行政执法部门社会信息化资源,到高效统筹各级各类警务资源,一条自上而下、特色鲜明的生态警务之路逐渐成型,用智慧化生态警务赋能当地生态效益的场景接续上演。

品牌创新 驱动生态警务

“现在村里各个角落都能看到民警巡逻的身影,河面更加干净,周边环境也越来越好了!”村民们口中的新变化,得益于“一山一河”两支生态保护党员先锋队的设立。

“小到河岸垃圾管理,大到山林违法狩猎,都是我们的管辖范围。”将乐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大队长王强介绍,先锋队主要围绕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常口村金溪河流域开展巡护工作,以南、北片派出所警力为支撑,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扎根将乐森林警察岗位22年,王强见证了将乐的生态蜕变,在他看来,守好身边的“一山一河”,已然成为将乐做好生态警务的特色品牌。

纵观全市,泰宁县公安局创新打造“警长+河长+林长+景长”工作机制,组成“红袖标”志愿服务队和“警景”联动巡逻队;永安市公安局与国有全资森林生态企业相互配合,把触角延伸至生态环境类案件办理;明溪县公安局积极创建森林卫士——候鸟“护道者”党建品牌,护航候鸟与经济齐飞……

一项项掷地有声的生态警务举措,映照着三明公安主动融入全市绿色发展大局的部署谋划。近年来,三明公安创新性打造生态警务立体智慧防控、生态要素管控、群防群治联动、合成精准打击、执法司法协作、生态价值实现“六项机制”亮点品牌,推进“平安家园·智能天网”建设工程,加强无人机等科技装备配备,统筹群防力量,组织开展联合巡逻、走访排查、政策宣传,强化与行政、司法部门沟通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共同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火墙”。

今年以来,全市涉林犯罪现行案件破案率达87%,侦破省厅挂牌督办案件8起,破案率达100%。

多维场景 擦亮生态名片

“推行林长制,实现林长治”“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保护生态,从我做起”……暑期来临,清流县天芳悦潭景区迎来了客流高峰,景区内小巧玲珑、十步一标语的标牌,吸引了许多前来度假的游客驻足观看。

一旁的清流县森警大队民警见状,耐心上前引导游客拿出手机扫描标牌上的二维码,很快,野生动物放归、珍稀植物介绍的视频映入眼帘,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如春风化雨般浸入群众心里。

“我们的目标就是实现全县处处有景、处处见警。”清流县森警大队副大队长谢松华介绍,通过在全县各中小学、重要生态部位和群众聚集地建设全域生态警务驿站,可以让新型生态警务像空气一样无时不在、无时不有。

为推动生态文明价值观深入人心,三明公安紧紧围绕差异化警务模式、整体性保护协作、多场景展示平台“三大举措”建设,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在全市建成7个生态警务工作站、8个生态联勤工作站、10个生态警务驿站、8个“森林警察林”,切实将工作机制有效转变成场景项目建设,充分展示生态警务综合治理机制服务成果。

将乐县打造“龙栖山生态法治科普教育馆”“国营林场杉木主题自然教育体验馆”等生态保护科普教育场所,多层次植入生态警务元素;清流县投资建设生态文明实践展示馆,VR全景展示蓝色生态警务;明溪县依托“森林警察林”建设生态恢复场景,并配合建设环境修复公益补偿实践教育基地……从综合展示场景到警务应用场景,从生态恢复场景到服务发展场景,三明公安在潜移默化中让“青山绿水”的理念植根于群众心间。

今时之三明,俯身是可及的碧水,环顾是赏心的绿植,一幕幕生态之美,照见了三明公安高质量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坚实步伐,生态警务护航地方经济绿色发展的乐章正奏响在山水之间。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成都平原“天府粮仓”核心区司法保护联盟签约仪式暨全国生态日“守护天府粮仓 共建绿色家园”座谈会在崇州召开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