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堂县人民法院通过创新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化解了一起因玉米被盗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展现了司法在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据悉,该起纠纷源于2024年6月的一起盗窃事件。彭某、禹某、杨某三人在夜晚,盗取了罗某辛勤种植的新鲜小白甜糯玉米,被罗某现场发现并报警。面对指控,三人拒不认错,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三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然而,这起事件并未就此平息,罗某随后以财产损失为由,将三人诉至金堂法院,要求赔偿因玉米被盗而产生的各项损失共计4000余元。
面对这起案件,金堂法院承办法官发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契机,指导驻庭调解员介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听取双方意见,对彭某、禹某、杨某进行深刻的批评教育,引导他们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赔偿损失,争取获得罗某的谅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彭某、禹某、杨某同意共同赔偿罗某财产损失2000元,并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罗某则表示接受这一调解结果,并主动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金堂法院将继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高效、实质性地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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