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段某某家属向金堂法院执行干警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据悉,申请执行人段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乐山市沙湾区某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主持调解,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各项费用合计40余万元。被执行人在调解书生效后仅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7万余元,再未支付其他款项。收到执行申请书后,执行法官及时了解案件经过及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积极推进案件进度。
7月4日,执行法官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乐山市进行财产控制。执行现场,执行干警遭遇10余人阻挠,一边耐心释法明理,一边联系当地法院和公安进行增援。期间,执行干警坚守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工作底线,经过近一天的释法明理,成功扣押2辆大型货车。经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协调,双方达成和解,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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