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开展防汛救援演练

2024-07-30 11:33:05   

7月29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联合苇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林区消防大队前往辖区八部落水库组织开展防汛救援演练活动。

本次演练紧贴防汛实战需求,重点围绕抗洪抢险中可能出现的险情,进行针对性强化训练,全时做好应对突发险情准备,提升汛期水上抢险救援能力。全体演练人员身着救生衣佩戴救生圈,听取培训教官讲解冲锋舟的基本结构和原理以及操作方法和故障排除等方面内容,并下水实践操作。培训教官手把手教授驾驶方法、救援抢险技能,以及救援过程中的如何自我保护,确保参与演练人员都能熟练驾驶冲锋舟。

实际操作环节模拟因连续暴雨导致河水上涨导致部分区域出现洪涝灾害且群众被困的情况。苇河分局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成立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多个工作小组,实施科技助力,涵盖无人机搜索救援,查看受灾区域地形、人员受困情况、识别溺水者位置等,并现场操作使用冲锋舟进行救援,通过多警种协同配合成功救援遇险群众。经过近3个小时的紧张救援,演练取得圆满成功,进一步检验了公安局防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提高了公安民警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水平。

据介绍,此次防汛演练增强了民警实战救援技能,提升了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为做好汛期安全和应急抢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建强“联络站+” 推进代表依法履职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