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哈尔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2024-07-26 16:38:29   

进一步加强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食品经营者和特色进口商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升消费者识别和防范伪劣产品能力,连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对啤酒节现场、太阳岛美食街以及中央大街旅游品商店开展联合检查。

期间,食药环侦支队民警对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持有情况,以及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和储存条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细致了解了特色进口商品经营者的产品包装标识和进货渠道等情况。此次行动共抽查经营主体100余家,现场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10个。

民警积极引导经营者加强自检自查,切实增强了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此外,积极向店内顾客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以及特色进口商品的真假辨别方法,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识假辨假能力,以及在消费后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据介绍,下一步,哈尔滨市公安局将加强与行政部门合作,全面排查消除食药环领域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涉食药环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食药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哈尔滨市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约谈驾校负责人 严把安全“第一关”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