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到成都新津法院交流学习

2024-07-26 16:30:39   

近日,马尔康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登林,党组成员、副院长周俊峰一行到新津法院交流学习。新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严超,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静陪同走访。

马尔康法院一行首先到新津法院东区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智慧警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110”中心以及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法庭,深入调研执行指挥中心优质化运行、打击拒执犯罪、“执行110”以及智慧警务建设及应用体系等相关情况。

随后,马尔康法院一行到新津法院参观特色文化长廊、案件管理调度中心等,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陈思介绍了全新的数据监控系统,以新津法院全院数据为例展示系统的具体使用与操作。

座谈会上,新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强对新津法院概况、相关工作亮点等进行介绍。双方就案件办理、审判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郭登林院长对新津法院相关工作予以高度评价,表示新津法院的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值得马尔康法院认真学习借鉴,希望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联系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约谈驾校负责人 严把安全“第一关”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