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暨四川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四川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通报了《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特点和主要内容。四川高院民二庭庭长梁晨发布了四川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实施意见》坚持政策供给一体衔接,坚持融合各方同向发力,坚持制度体系协调配套,坚持司法理念引领赋能。《实施意见》分为三部分,提出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三十条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要把握全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即“到2027年,经营主体准入、运营、退出等关键环节堵点难点问题有效缓解,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明显降低,投资吸引力和区域竞争力显著提高,营商环境总体水平居于全国前列”。
《实施意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提升诉讼服务效能等角度,明确具体保障措施。对五项配套机制建设进行了明确,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配合,鼓励改革创新,健全调研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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