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刑侦大队组织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2024-07-18 16:14:03   

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识诈防诈能力,努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多发态势,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刑侦大队组织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迅速掀起新一轮全面反诈宣传热潮,不断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活动以“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刑侦大队民警在人流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条幅、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发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宣传反诈防诈知识。此外,民警深入金融网点、企业、学校、商店等领域,强化对企业商户、财会人员、职工群众、学生等群体的精准宣传,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内容,揭露一批高发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和最新诈骗手法套路,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和“帮凶”,并指导群众下载使用“国家反诈中心”APP。

据介绍,行动期间,林口分局累计出动警力49人次,悬挂条幅6幅,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125人次,指导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97人次。下一步,林口分局刑侦大队将深入贯彻落实“四专两合力”总体思路,不断推进打防管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全力维护人民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四川高院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涉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白皮书》(2022年—2024年)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