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竹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办公电话里传来当事人陈某的声音:“法官,我想明天到法院交付最后一期借款,麻烦你们做个见证。”
刘某与陈某是2023年该庭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刘某系陈某的干妈。此前,陈某多次向刘某借款共计二十余万元,刘某多次催收未果,将陈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为维护双方关系、防止矛盾激化,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分三期偿还刘某借款,前两期借款陈某均按时偿还。在离约定还款日还有八天的时候,陈某提出向刘某偿还最后一期借款的请求。在法官的见证下,陈某携款到法院,向刘某履行了最后一期借款。
诚信为人之本,承办法官用诚实守信教育引导当事人,尽力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下一步,大竹法院将继续坚持“调审结合,调解为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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