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连线联合召开司法救助工作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2014年至2023年川渝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通报与川渝法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周年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重庆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中伟,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分别通报十年来重庆、四川两地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重庆高院行政庭负责人艾春玲,四川高院行政庭庭长、赔偿办主任王玥分别发布川渝法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周年典型案例,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
四川法院坚持“应救尽救”,服务大局成效持续拓展,与保障基本民生深度融合。优化救助理念,畅通特殊群体救助程序,及时高效支付救助资金2.99亿元。推动司法救助融入胜诉权益兑现保障,依法开展执行类案件救助2.58万人3.22亿元。与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工作深度融合。立足服务保障“省之大计”,2023年以来加强全省39个欠发达县域法院联动救助力度,聚三级法院之力救助涉诉生活困难群众58人235.5万元。
此外,四川法院积极参与救助量化标准修订,推动省委政法委联合省高院等六个省级机关、部门发布《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省高院同步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的细则》,明确救助范围、完善救助程序、建立核算标准,为标准化办案提供制度遵循。全省法院先后出台78个规范性文件推进救助案件司法化办理,为司法救助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提供精细化制度支撑,数量居全国法院之最。此外,四川法院积极推动“救助资金拨付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确保救助资金保障充分有力。
据介绍,下一步,四川法院将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锚定“川法特色、全省权威、全国领先”目标,坚持树优赋能、提质增效,忠诚履职尽责,不断推进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现代化。(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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