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都江堰法院:“执行110”“一天两首次” 强力促执解难题

2024-07-11 15:59:08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题,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近日,都江堰法院“执行110”警务团队开展异地执行专项行动,警务团队分为两个小组各奔赴执行现场,分别首次实现线下查找转远程调解成功及首次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第一起案件中,涉及申请人魏某与被申请人范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都江堰法院早前已依法判决范某支付魏某交通事故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共计14587.02元,但范某迟迟未履行义务。面对这一困境,都江堰法院“执行110”警务一组迅速行动,前往眉山市仁寿县,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在被执行人家中找到范某。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解,使范某意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范某当场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并承诺按期履行剩余款项。

在第二起案件中,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都江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分期支付货款及案件受理费,但王某同样未能履行义务。面对王某的逃避行为,“执行110”警务二组果断出击,前往王某在眉山市洪雅县的家中进行查找。虽然王某未在家中,但执行干警通过走访社区及邻里、与王某电话沟通等方式,成功向王某发出预拘留通知书,有效震慑了王某,使其及家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收到通知书后,王某及其家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执行工作,主动与张某沟通调解,并将按期支付货款。

据介绍,在深入推进“执行110”工作机制以来,都江堰法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执行质效及执行威慑力,奋力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大庆市公安局会战分局抓获一名非法经营案嫌疑人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